公章变更公告
公司各部门、各分公司:
经有关部门批准,我公司行政章正式更换为新型编码防伪印章,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,原章从该日起停用并作废。经查发现公司内外,有不少单位和个人伪造本公司印章,依据国家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,这是一种应追究刑责的犯罪行为,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,公司一律不予认可,并给予谴责。给公司造成严重伤害的,公司将视情处之。
特此公告。
江苏省钟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